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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证券法(五)

2016-12-12 14:44:43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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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息公开的概念

  信息公开,也称信息披露,主要是指为发行人在发行市场、交易市场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投资者报告自身经营、财产以及财务等状况而设置的一种制度。

  二、内幕交易行为

  内幕交易是指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内幕交易包括下列行为:

  (1)知情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

  (2)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

  (3)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4)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三、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

  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是指行为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 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欺诈行为。

  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的行为人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 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虚假陈述行为包括:

  (1)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在招募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公司报告及其他文件中作出虚 假陈述。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参与制作的其他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

  (3)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业协会或者其他证券业自律性组织作出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的 虚假陈述。

  (4)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专业性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在向证券监管部 门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和说明中作出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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