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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公司法(二)

2016-12-11 16:29:00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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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知识点(二)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1、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财产

  ①公司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

  ②公司财产特征: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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