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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证券法(二)

2016-12-12 13:53:29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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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证券法(二)

  一、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证券发行是指经过批准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证券销售给投资者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二、股票发行的相关内容

  1、股票发行的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其发行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③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④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按照固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⑥发起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⑦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④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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