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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要点:自律性组织

2016-05-27 14:14:02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第二章 证券市场主体 第四节 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及主要职能

  (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二)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

  (2)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即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人交易所买卖证券,只能委托会员作为经纪人间接进行交易。

  (3)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5)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三)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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