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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名师讲解】

2015-04-08 17:50:21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名师讲解】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命题点一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5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各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共同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称“单位信托基金”,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则称“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 
  
  英国1868年由政府出面组建了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公开向社会发售受益凭证。 
  
  基金起源于英国,基金产业已经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概况 
  
  1997年11月,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3月,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设立,分别由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和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2004年6月1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 
  
  证券投资基金业从此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基金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市场地位日趋重要,呈现出下列特点: 
  
  (1)基金规模快速增长,开放式基金后来居上,逐渐成为基金设立的主流形式。 
  
  (2)基金产品差异化日益明显,基金的投资风格也趋于多样化。 
  
  (3)我国基金业发展迅速,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投资。基金的特点是将零散的资金汇集起来,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值。基金对投资的最低限额要求不高,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决定购买数量,有些基金甚至不限制投资额大小。 
  
  (2)分散风险。以科学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点。 
  
  (3)专业理财。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以信托方式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运作,既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它的一个重要功能。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 
  
  1.基金为中小投资考拓宽了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存款或买债券较为稳妥,但收益率较低;投资于股票有可能获得较高收益,但风险较大。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工具,将众多投资者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进行组合投资,由专家来管理和运作,经营稳定,收益可观,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较为理想的间接投资工具,大大拓宽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笈展 
  
  (1)基金的发展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基金由专业投资人士经营管理,其投资经验比较丰富,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较强,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客观上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同时,基金一般注重资本的长期增长,多采取长期的投资行为,较少在证券市场上频繁进出,能减少证券市场的波动。 
  
  (2)基金作为一种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金融工具,它的出现和发展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 
  
  (五)证券投资基金-5股票、债券的区别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基金反映的则是信托关系,但公司型基金除外。 
  
  2.所筹集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和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而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 
  
  3.风险水平不同(股票>基金>债券)
  
  股票的直接收益取决于发行公司的经营效益,不确定性强,投资于股票有较大的风险。 
  
  债券的直接收益取决于债券利率,而债券利率一般是事先确定的,投资风险较小。基金主要投资于有价证券,投资选择灵活多样,从而使基金的收益有可能高于债券,投资风险又可能小于股票而大于债券。 
  
  命题点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一)按基金的组织形式不同 
  
  按基金的组织形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是指将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信托关系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公司型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业务。 
  
  公司型基金的特点: 
  
  (1)基金的设立程序类似于一般的股份公司,基金本身为独立法人机构。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管理人来经营、管理基金资产。 
  
  (2)基金的组织结构与一般股份公司类似,设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基金资产归公司所有。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1)资金的性质不同。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的公司法人资本。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的委托人,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大。 
  
  (3)基金的营运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投资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二)按基金运作方式不同 
  
  按基金运作方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决定基金期限长短的因素主要有两个:①基金本身投资期限的长短;②宏观经济形势。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为了满足投资者赎回资金、实现变现的要求,开放式基金一般都从所筹资金中拨出一定比例,以现金形式保持这部分资产。这虽然会影响基金的盈利水平,但作为开放式基金来说是必须的。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1)期限不同。 
  
  (2)发行规模限制不同。 
  
  (3)基金份额交易方式不同(绝大多数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 
  
  (4)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首次发行价都是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购买费计算外,以后的交易计价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常出现溢价或折价现象,并不必然反映单位基金份额的净资产值。 
  
  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则取决于每一基金份额净资产值的大小,其申购价一般是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加一定的购买费,赎回价是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减去一定的赎回费,不直接受市场供求影响。 
  
  (5)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公布的时间不同。封闭式基金~般每周或更长时间公布一次;开放式基金一般在每个交易曰连续公布。 
  
  (6)交易费用不同。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在基金价格之外要支付手续费;投资者在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则要支付申购费和赎回费。 
  
  (7)投资策略不同。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内基金规模不会减少,因此可进行长期投资,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能有效地在预定计划内进行。 
  
  (三)按投资标的划分 
  
  按投资标的划分,基金可分为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1.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债券的年利率固定,因而这类基金的风险较低,适合于稳健型投资者。债券基金的收益会受市场利率的影响,当市场利率下调时,其收益会上升;反之,则收益下降。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2.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以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基金的投资目标侧重于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股票基金是最重要的基金品种。 
  
  按基金投资的分散化程度,可将股票基金划分为一般股票基金和专门化股票基金。前者分散投资于各种普通股票,风险较小:后者专门投资于某一行业、某一地区的股票,风险相对较大。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 
  
  3.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基金,其投资对象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银行短期存款、国库券、公司短期债券、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的优点是资本安全性高、购买限额低、流动性强、收益较高、管理费用低,有些还不收取赎回费用。因此,货币市场基金通常被认为是低风险的投资工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能够进行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①现金;②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③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④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⑤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⑥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⑦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①股票;②可转换债券;⑨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④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⑤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及该标准以下的短期融资券;⑥流通受限的证券;⑦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4.衍生证券援资基金 
  
  这种基金的风险大,因为衍生证券一般是高风险的投资品种。 
  
  (四)按投资目标划分 
  
  按投资目标划分,基金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1.成长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通常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信用度较高、有长期成长前景或长期盈余的所谓成长公司的股票。 
  
  分类:稳健成长型基金和积极成长型基金。 
  
  2.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可带来现金收入的有价证券,以获取当期的最大收入为目的。 
  
  分类:固定收入型基金和股票收入型基金。 
  
  3.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将资产分别投资于两种不同特性的证券上,并在以取得收入为目的的债券及优先股和以资本增值为目的的普通股之间进行平衡。这种基金一般将25%~50%的资产投资于债券及优先股,其余的投资于普通股。平衡型基金的特点是风险比较低,缺点是成长的潜力不大。 
  
  (五)按投资理念不同 
  
  按投资理念不同,可分为主动型基金和被动型基金。 
  
  (1)主动型基金。主动型基金是指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 
  
  (2)被动型基金。被动型基金一般选取特定指数作为追踪对象,因此,通常又被称为“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的优势是: 
  
  (1)费用低廉。指数基金的管理费较低,尤其交易费用较低。 
  
  (2)风险较小。由于指数基金的投资非常分散,可以完全消除投资组合的非系统风险,而且可以避免由于基金持股集中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3)在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中,指数基金可获得市场平均收益率,可以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比较稳定的投资回报。 
  
  (4)指数基金可以作为避险套利的工具。对于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来说,指数基金是他们避险套利的重要工具。由于指数基金收益率的稳定性、投资的分散性以及高流动性,特别适于社保基金等数额较大、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资金投资。 
  
  (六)特殊类型的基金 
  
  1.ETF
  
  ETF是英文“ExChange Traded Funds”的简称,常被译为“交易所交易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将其定名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ETF结合了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一方面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买卖,另一方面又可以像开放式基金一样申购、赎回。不同的是,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份额,赎回时也是换回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这种交易方式使该类基金存在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套利机制,可有效防止类似封闭式基金的大幅折价现象。 
  
  (1)ETF的产生。ETF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推出的指数参与份额(TIPs)是严格意义上最早出现的ETF,但于2000年终止。现存最早的ETF是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于1993年推出的标准普尔存托凭证(SPDRs)。在亚洲,自1999年我国香港地区推出盈富基金以来,新加坡、日本、我国台湾等地的交易所也纷纷推出了ETF产品(我国香港称“交易所买卖基金”,我国台湾称“指数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2004年12月30日,我国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以3-5E 50指数为模板,募集设立了“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50ETF”),并于2005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采用的是完全复制法。2006年2月21日,易方达深证100ETF正式发行,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第一只ETF。 
  
  (2)ETF的特点。ETF是以某一选定的指数所包含的成分证券为投资对象,依据构成指数的证券种类和比例,采用完全复制或抽样复制的方法进行被动投资的指数型基金。ETF最大的特点是实物申购、赎回机制,即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份额,赎回时是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ETF有“最小申购、赎回份额”的规定,通常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是50万份或100万份,申购、赎回必须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进行,一般只有机构投资者才有实力参与一级市场的实物申购与赎回交易。ETF实行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在一级市场,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以ETF指定的一篮子股票申购ETF份额或以ETF份额赎回一篮子股票。在二级市场,ETF与普通股票一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基金可以卖出,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都可以按市场价格进行ETF份额交易。这种双重交易机制使ETF的二级市场价格不会过度偏离基金份额净值,因为一、二级市场的差价会产生套利机会,而套利交易会使二级市场价格恢复到基金份额净值附近。 
  
  2.LOF
  
  上市开放式基金(1isted Open—ended Funds,LOF)是一种既可以同时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并通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尽管同样是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但就产品特性看,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LOF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首创性。与ETF相区别,LOF不一定采用指数基金模式,也可以是主动管理型基金;同时,申购和赎回均以现金进行,对申购和赎回没有规模上的限制,可以在交易所申购、赎回,也可以在代销网点进行。LOF所具有的可以在场内外申购、赎回,以及场内外转托管的制度安排,使LOF不会出现封闭式基金大幅度折价交易的现象。 
  
  3.保本基金 
  
  保本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到期时至少能够获得投资本金或一定回报的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目前,我国已有保本基金。 
  
  4.QDII基金 
  
  QD 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Qua1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1 Investors),是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它为国内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投资提供了便利。2007年我国推出了首批QDII基金。 
  
  5.分级基金 
  
  分级基金又被称为“结构型基金”、“可分离交易基金”,是指在一只基金内部通过结构化的设计或安排,将普通基金份额拆分为具有不同预期收益与风险的两类(级)或多类(级)份额并可分离上市交易的一种基金产品。
  
  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 
  
  命题点一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对基金收益的享有权、对基金份额的转让权和在一定程度上对基金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1)公司型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基金公司的董事会来行使对基金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基金运作的影响力大些。 
  
  (2)契约型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召开基金受益人大会对基金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但对基金日常决策一般不能施加直接影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遵守基金契约;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承担基金亏损或终止的有限责任;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在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得要求赎回基金份额;在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间,交易行为和信息披露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命题点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概念 
  
  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不仅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而且承担着产品设计、基金营销、基金注册登记、基金估值、会计核算和客户服务等多方面的职责。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机构等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必须履行“诚信义务”。基金管理人的目标函数是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因而,不得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二)基金管理人的资格 
  
  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业务是发起设立基金和管理基金。对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对基金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准入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i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五)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目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服务;此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从事社保基金管理和企业年金管理业务、QDII业务等。 
  
  1.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是基金管理公司最核心的一项业务,主要包括基金募集与销售、基金的投资管理和基金营运服务。 
  
  2.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既可以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5 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 
  
  (3)经营行为规范,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等。基金管理人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时,需遵守《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5月5日发布,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3.投资咨询服务 
  
  2006年2月,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不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可以直接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保险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运作的机构等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同时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时,不得有侵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承诺投资收益、与投资咨询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通过广告等公开方式招揽投资咨询客户以及代理投资咨询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的行为。 
  
  命题点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 
  
  为充分保障基金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基金资产被挪作他用,各国的证券投资信托法规都规定必须由某一托管机构,即基金托管人来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 
  
  (一)基金托管人的概念 
  
  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二)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三)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命题点四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一)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 
  
  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受益人与受托人的关系,也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二)管理人与托管人之间的关系 
  
  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相互制衡的关系。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基金资产的经营,是基金运营的核心;托管人由主管机关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任,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依据基金管理机构的指令处置基金资产并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是否合法合规。这种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基金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基金运用的绩效。但是这种机制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的前提是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必须严格分开,由不具有任何关联关系的不同机构或公司担任,两者在财务上、人事上、法律地位上应该完全独立。 
  
  (三)持有人与托管人之问的关系 
  
  基金份额持有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也就是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基金托管人保管。
  
  第三节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与资产估值 
  
  命题点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通常按照每个估值日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率(年率)逐日计算,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管理费率的大小通常与基金规模成反比,与风险成正比。基金规模越大,风险越小,管理费率就越低;反之,则越高。不同的国家及不同种类的基金,管理费率不完全相同。我国基金的年管理费率最初为2.5%,随着基金规模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管理费有逐步调低的倾向。目前,我国股票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货币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33%。管理费通常从基金的股息、利息收益中或从基金资产中扣除,不另向投资者收取。 
  
  (二)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保管和处置基金资产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率提取,逐日计算并累计,按月支付给托管人。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提取,费率也会因基金种类不同而异。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按照0.25%的比例计提基金托管费,开放式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比例计提,通常低于0.25%;股票型基金的托管费率要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费率。我国规定,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为此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交易费 
  
  基金交易费指基金在进行证券买卖交易时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交易佣金由证券公司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基金收取,印花税、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等则由登记公司或交易所按有关规定收取。参与银行间债券交易的,还需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银行间账户服务费,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等服务费用。 
  
  (四)基金运作费 
  
  基金运作费指为保证基金正常运作而发生的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包括审计费、律师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人大会费、开户费、银行汇划手续费等。 
  
  按照有关规定,发生的这些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5位的,即发生的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法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费用如果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5位的,即发生的费用小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五)基金销售服务费 
  
  目前只有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产品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持续计提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通常不再收取申购费。 
  
  命题点二证券投资基金资产估值 
  
  (一)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的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某一时点上某一投资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一基金负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是衡量一个基金经营业绩的主要指标,也是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的内在价值和计算依据。一般情况下,基金份额价格与资产净值趋于一致,即资产净值增长,基金份额价格也随之提高。尤其是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价格都直接按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价格除取决于基金份额净值外,还受到市场供求状况、经济形势、政治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其价格与资产份额净值常发生偏离。 
  
  (二)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所有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估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 
  
  1.估值的0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经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份额转让价格尤其是计算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2.估值对象 
  
  估值对象为基金依法拥有的各类资产,如股票、债券、权证等。 
  
  3.估值曰的确定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交易日当天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4.估值暂停 
  
  基金管理人虽然必须按规定对基金净资产进行估值,但遇到下列特殊情况,可以暂停估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估值基本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估值的基本原则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分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如异常原因导致长期停牌或临时停牌的股票等),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以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银行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风险与信息披露 
  
  命题点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及利润分配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来源 
  
  证券投资基金收入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基金资产估值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分配 
  
  基金利润(收益)分配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分配现金,这是最普遍的分配方式;二是分配基金份额,即将应分配的净利润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份额送给受益人。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方式分红。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两种。根据规定,基金利润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利润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作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中国证监会有专门的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2005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曰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具体而言,货币市场基金每周五进行利润分配时,将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利润:每周一至周四进行分配时,则仅对当日利润进行分配。投资者于周五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利润;投资者于周五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利润。 
  
  命题点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1)市场风险。 
  
  (2)管理能力风险。 
  
  (3)技术风险。 
  
  (4)巨额赎回风险(开放式基金特有的风险)。 
  
  命题点三基金的信息披露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历年真题直击 
  
  1.【多选题】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B.投资者于周五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 
  
  C.货币市场基金每周五进行收益分配时,将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收益 
  
  D.每周一至周四进行收益分配时,需对当日和下一个工作日收益进行分配 
  
  【答案】AC
  
  【解析】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即周五申购自周一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每周一至周四进行收益分配时,仅对当日利润进行分配。 
  
  2.【多选题】证券投资基金收入主要包括(  )。 
  
  A.利息收入 
  
  B.投资收益 
  
  C.其他收入 
  
  D.手续费 
  
  【答案】ABC
  
  【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收入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 
  
  3.【判断题】封闭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两种。(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方式分红;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两种。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命题点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①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因此,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目前我国的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等。 
  
  命题点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 
  
  对基金投资进行限制的主要目的,一是引导基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二是避免基金操纵市场;三是发挥基金引导市场的积极作用。 
  
  目前,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限制主要包括对基金投资范围的限制、投资比例的限制等方面。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活动:承销证券;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基金投资应符合以下有关方面的规定:股票基金应有6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应有8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债、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国内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基金不得投资于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货币市场基金、中短债基金不得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封闭式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锁定期不得超过封闭式基金的剩余存续期;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必须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 
  
  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5)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第(1)、(2)项规定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