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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其他业务(三)

2016-12-14 13:56:11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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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证券公司信用账户

  1、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主要包括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①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②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产生债权的证券。

  ③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

  ④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主要包括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①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②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产生债券的资金。

  二、客户信用账户

  客户信用资金台账

  客户信用资金台账是客户咋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资融券形成的负债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客户征信调查、客户的选择标准

  1、客户的申请

  ①客户要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由客户本人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申请。客户申请时应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交证券公司规定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已在营业部开立的普通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融资融券担保品证明、客户具有支配权的资产证明、住址证明等客户征信所需的相关材料。机构客户还需提交公司章程、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②营业部受理客户申请后应按公司规定的审核、审批流程对客户进行征信、评估和授信审批。

  2、客户征信调查

  ①证券公司应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向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②客户征信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客户基本资料、投资经验、诚信记录、还款能力、融资融券需求。

  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3、客户的选择标准

  客户的选择标准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要求客户在申请开展融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开设普通证券账户并从事交易满半年以上(试点初期一般都要求满18个月以上)。

  ②账户状态。客户开户手续齐全、资料完备,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对应关系清晰,交易结算状态良好。

  ③信誉状况。客户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④资产状况。具有符合要求的担保品和较强的还款能力。

  ⑤投资风格及业绩。投资风格稳健,无重大失误和损失,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

  ⑥关联关系。非证券公司股东或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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