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融风险管理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一、金融风险管理
金融风险管理是指金融企业在筹集和经营资金的过程中,对金融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控制与处置金融风险,用最低成本,即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方法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前者的目的是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后者是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
二、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
马柯维茨的资产组合管理理论认为,只要两种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不为1,分散投资于两种资产就具有降低风险的作用。
根据多样化投资分散风险的原理,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应是全面的,不应集中于同一业务、同一性质,甚至同一国家的借债人。多样化投资分散风险的风险管理策略前提条件是要有足够多的相互独立的投资形式。同时,风险分散策略是有成本的。
三、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的风险损失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对冲是管理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险和商品风险)非常有效的办法。
与风险分散策略不同,风险对冲可以管理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还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通过对冲比率的调节将风险降低到预期水平。利用风险对冲策略管理风险的关键问题在于对冲比率的确定,这一比率直接关系到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成本。
商业银行的风险对冲可以分为自我对冲和市场对冲两种情况。自我对冲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负债表或某些具有收益负相关性质的业务组合本身所具有的对冲特性进行风险对冲。
市场对冲是指对于无法通过资产负债表和相关业务调整进行自我对冲的风险,通过衍生产品市场进行对冲。
四、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风险管理办法。
一般说来,风险转移的方式可以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经济合同,将风险以及与风险有关的财务结果转移给别人。在经济生活中,常见的非保险风险转移有租赁、互助保证、基金制度等。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人)。个体在面临风险的时候,可以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一旦预期风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
由于保险存在着许多优点,所以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是最常见的风险管理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转移,因此,可保风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五、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具有的风险。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风险规避主要通过限制某些业务的经济资本配置来实现。风险规避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它是一种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
六、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是指商业银行在所从事的业务活动造成实质损失之前,对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价格补偿的策略性选择。
在交易价格上附加更高的更显溢价,即通过加价来索取风险回报。
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风险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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