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16-3696/0371-55198999

 当前位置:首页 > 备考资料 > 考试资料 >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 正文

2017《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债券市场(三)

2016-12-15 16:56:14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证券从业考试信息交流、资料共享,【点击加群】证券从业考试交流群 591668284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和分类方法

  1、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

  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

  ,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一般又由不同的级次组成,而且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

  2、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不同,通常可以分为一般责任债券(普通债权)和专项债券(收入债券)。

  二、金融债券的定义及分类

  1、金融债券的定义

  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金融债券的分类

  ①根据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债券可分为附息金融债券和贴现金融债券。

  ②根据发行条件,金融债券可分为普通金融债券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