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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证券市场主体(八)

2016-12-15 15:01:31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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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市场主体--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及主要职能

  1、证券交易所的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伪政权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2、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①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

  ②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济制

  ③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④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⑤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⑥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3、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①提供证券交易所的场所和设施

  ②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③解说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⑤对会员进行监管

  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⑦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⑧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⑨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4、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①公司制。

  ②会员制 我国内地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家证券交易所均按会员制方式组成,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二、证券业协会的性质,宗旨和机构设置

  中国证券业协会(SAC),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监管业自律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证券业协会采用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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