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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股票市场(四)

2016-12-15 15:59:57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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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票发行制度

  1、审批制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制度,由地方政府或行业胡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

  2、核准制

  核准制是借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事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调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

  3、注册制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反省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

  二、股票的初始登记制度

  1、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登记

  在我国,股份公司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发行新股,曾采用股票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网下发行和网上订价发行,网上竞价发行等方式。在不同的发行方式下,股份发行登记的方法略有不同。

  2、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

  对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是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决议中红利分配方案确定的送股比例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按照股东数据库中股东的持股数,主动为其增加股数,从而自动玩层送股的股份登记手续。送股股份登记的记录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3、配股登记

  配股是指股份公司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为认购权,按一定比例向股东配售改公司新发行的股票。

  三、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核发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化,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规范运行。发行人的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

  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淫棍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④最近1期期末五星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⑤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以下条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本次发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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