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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发布相应的问题解答文件(统称《减持问答》),以解答市场各方关注的问题,便于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股东及董监高依法合规减持。
据了解,《减持问答》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特殊业务如何适用《细则》问题,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二是《细则》具体规定的解释问题,包括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如何适用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日减持比例限制、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份协议转让后如何具体适用《细则》、混合持股减持顺序等。三是关于《细则》实施的“新老划断”问题,包括《细则》发布前存在禁止减持情形、董监高离职、大宗交易后续减持等。四是关于其他问题,主要包括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是否构成减持,B股、H股是否适用等。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简称“《9号公告》”),沪、深交易所分别配套发布了相应《细则》。《细则》实施以来,沪深两市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有序、透明,市场减持总体平稳,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漏洞被堵上。
数据显示,沪市大宗交易日均减持2.2亿元,较《细则》实施前日均3.7亿元下降了41%;董监高“奋不顾身”减持情形有所缓解沪市董监高目前日均减持0.12亿元,较《细则》发布前日均0.17亿元下降了31.42%。而深市大宗交易日均减持金额较《细则》施行前下降了44%;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行为被有效约束,日均减持金额较《实施细则》施行前分别大幅降低60%和42%。
沪、深交易所均表示,将持续关注《9号公告》和《细则》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相关主体的股份减持行为。针对监管发现的违规减持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证监会查处。
(责任编辑: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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