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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打非宣传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11-20 10:02:20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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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方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我会将于11月18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打非宣传月”)。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证券经营机构作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做好防非宣传教育工作,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非法证券活动特点,了解维权方式;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能力及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环境。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在宣传月期间自行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一个月的专项宣传,推动防非宣传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各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下述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网站、微信、微博中设置专题发布防非知识;通过电话、短信、QQ、客户应用终端等提示风险,提醒客户远离非法证券活动;在营业场所跑马灯、显示屏、公告栏等户外宣传工具,滚动播放防非宣传标语,张贴典型案例、宣传海报等;营业部走进社区,以形式多样的创新形式,组织投资者教育专场,在地方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

  二、各证券经营机构填写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将通过协会会员信息系统发送),对参与打非工作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情况、非法证券活动信息发现核实情况、处理过程和结果、客户服务各环节风险警示信息发布情况等进行总结,提交非法证券活动案例,以及对打非工作的建议。各证券经营机构于2017年12月18日前向中证协提交打非联系人信息和问卷调查。

  三、结对帮扶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证券公司要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在宣传月期间组织相应的打非宣传活动。

  四、协会将组织力量对打非宣传月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请各地方证券协会积极配合,根据各自辖区的特点,组织会员单位做好打非宣传月各项活动,记录各会员单位宣传月的工作情况。各地方证券协会于宣传月结束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一份辖区打非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内容包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效果、举报反馈、意见建议等。

  联系人:于佳

  联系电话:010-66290916

  邮箱:yujia@sac.net.cn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7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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